招上门女婿 为啥不能享受社区分红
导读: 黄菊内幕“时代进步了,社区分红还存在男女性别歧视的现象。”昨日,说起大女儿一家四人未能享受到社区分红的福利,城东街道浔美社区居民万建忠怎么也想不通。万建忠,今年56岁,有两个亲生女儿,抱养一个儿子。“养…
黄菊 内幕“时代进步了,社区分红还存在男女性别歧视的现象。”昨日,说起大女儿一家四人未能享受到社区分红的福利,城东街道浔美社区居民万建忠怎么也想不通。
万建忠,今年56岁,有两个亲生女儿,抱养一个儿子。“养子后,自己做自己的,很少跟家里联系。我老了,总要有人养老。”万建忠说,2003年10月,万建忠为大女儿万女士招了个上门女婿张先生,当年就办理了结婚证,夫妻俩于2004年5月生下女儿小杏(化名),2008年3月生下儿子小沛(化名),一家四人的户口均在浔美社区。
据万建忠介绍,浔美社区拥有一些集体资产,“之前土地回拨款并没有分配到个人,而是由社区统一拿去建厂房,把厂房出租后,所得租金当做社区分红分发给社区居民”。从2004年起,浔美社区每年年底对本社区持有《领取证》的居民分发一定金额的社区分红,“这几年来,除了一年分红200多元外,其余的年份每人每年的红利都有1000元”。
“社区说女儿嫁了,就不属于社区居民,没有资格获得福利分红。”万建忠说,女儿并不是嫁到别处,而是招女婿上门,双方户口都在浔美社区,“他们也是浔美社区居民,却不能获得福利分红,《浔美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分配暂行》存在着性别歧视。”
记者在《浔美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分配暂行》上看到,“在2004年12月31日0时前,登记婚嫁后本人及子女户口没迁出(作为寄户)的”属于“享有《领取证(股权)》的对象”,也就无法享受到分红。
“要是我孙女长大后,问我为什么她也姓万却不能获得学杂费报销,我该怎么回答呢?”万建忠望着刚读幼儿园的孙女无奈地说,“做长辈的,就是想为孩子争取到本该有的利益。”
在万建忠家里,记者看到浔美社区居民委员会于2009年2月7日发布的通知:自本学期起,浔美社区享受福利分红的居民子女入园学杂费每生每学期人民币650元整,请家长(享受福利分红居民)到幼儿园交费后,保存好,待幼儿园统一通知,再持学杂费到社区报销。万建忠的孙女因为没有分红的资格,自然也享受不到报销650元的好处。
万建忠说,他们家都没农田耕种了,女儿女婿靠打工维持生活,还要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生活拮据,一年1000元的分红,对他们家很重要,现在被了分红的及其他福利,无疑会增加家庭的负担。
“他已经领养了一儿子,并不属于两女户,大女儿已经出嫁就不能获得福利分红。”浔美社区负责社区资产管理的相关负责人万先生介绍,《浔美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分配暂行》于2004年2月由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来有居民反映‘有的老人去世还享受福利分红而新生儿却不能享受福利分红’的怪现象,所以社区于2008年12月26日经社区代表大会对浔美社区集体资产福利分红享有者对象界定进行补充。
“户口迁进来,不用通过社区,只需要到办理。”万明洋说,“所以并不是户口放在社区,就能享受社区的福利分红。”
“万建忠抱养的儿子符律,我们也认可,并给予其相应的福利分红。”万明洋称,万女士虽然是招女婿上门,但并不能获得福利分红,除非她的弟弟放弃福利分红,“假设娶老婆进来的要,嫁人的也要,这样所有人都要享受福利分红,有些人为了这个福利,就会想招女婿上门,钻,如此下去,社区的人口将大大增加,每个人分到的金额就会被切割、减少,社区其他居民肯定不愿意。”
万先生还说,《浔美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分配暂行》是由50多名居民代表开会后通过的,代表大多数居民的意愿。
据悉,浔美社区有2000多名居民,能享受社区福利分红大概2000人,2008年分了200多万元福利。
“婚姻,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属正常,为什么招个上门女婿就不能享受分红,而若是儿子娶媳妇,媳妇及下一辈就能享受到分红呢?”万建忠多次向社区居委会反映,但都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目前,万女士一家四人,已经委托律师,寻求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早报法律顾问团黄有明律师说,社区的居民是否能享受到社区分红,要看他(她)是如何取得集体经济组织资格,依照福建省高级的审判指导意见,一般以依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户籍为基本原则,同时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为条件,兼顾有否集体经济组织资格的情形,依法取得包括自然取得(出生取得)和加入取得(包括因婚姻、收养、遗赠抚养协议)、行政命令取得等。据此,从万建忠的反映情况来看,女儿本来就在该社区长大,女婿户籍属于“加入取得”的情形,两个孩子户籍属于“自然取得”的情形,四个人都应有权参与社区的福利分红。社区的利益应属于全体居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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