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一女以结婚为名骗财被罚6000元
导读: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李阳通讯员孙永红、余文钦报道:武穴市一妇女吴某,假姓名、假户口、假亲属,以结婚为名骗取人王某现金6000元。昨日,武穴市作出一审判决,对吴连枝单处罚金6000元。法院审理查明,20…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李阳 通讯员孙永红、余文钦报道:武穴市一妇女吴某,假姓名、假户口、假亲属,以结婚为名骗取人王某现金6000元。昨日,武穴市作出一审判决,对吴连枝单处罚金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安徽省宿松县王某托湖北武穴郭某介绍对象,郭某辗转联系到离婚的女工吴某。吴本不想再嫁,但产生了利用相亲骗取钱财的想法,于是答应与王某见面。同年1月25日,吴化名吴静与王某见面,谎称同意与其结婚。为骗取王某信任,吴提出婚姻大事要与娘家人商议,将王某等人带到其原租住的房东陶某家,称陶某夫妇为娘家哥、嫂,在陶家商量“婚事”,并向王出示了“吴静”的假户口本。骗取王某信任后,吴某提出要王某承担起女儿抚养费,王某当即付其6000元,当天吴随王某回安徽宿松县居住。几天后,王某要求登记结婚,遭吴。王某便要其退钱,吴便同王某一起到银行取钱,称忘记密码,便要求王某回武穴拿钱。二人在回武穴途中,吴乘停车之机甩掉王某,一个人乘出租车返回武穴。
法院认为,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吴主动退还了赃款,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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